相關祭典線索 / 彰化縣
彰化新港十八庄送大爐
4.本地傳承的普庵小法、巡筵儀式及陣頭等,都在送大爐儀式中可以看到保留延續,且至少保有全年四次的儀式互動,表現形式與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。
- 地方範圍
- 彰化縣伸港鄉、彰化縣和美鎮
- 來源所列保存者/團體
- 伸港福安宮管理委員會
- 文化紀錄類別
- 民俗・相關祭典線索
- 主管機關
- 彰化縣政府
以下為官方文化資料摘錄,保留原有地方名稱與歷史時間;文中的「目前」、年齡、人數及辦理安排,指來源撰寫時的狀態,不推定為 2026-10-12 現況。
01 / 地方脈絡
地方與歷史
福安宮位於彰化縣伸港鄉,主祀湄州三媽,也被稱為「新埔媽」、「新港媽」、或是「伸港媽」。宮廟後方的大排水溝原為清領時期的新港,主要是與廈門、福州商人貿易之用,也是移民們出入的港口。廟旁的福安路為伸港地區較早開墾的市集「新港街」。開墾艱辛、篳路藍縷,種種危險性與不確定性,常需藉助鬼神力量來撫慰心靈,遂將原鄉的媽祖信仰帶來臺灣。原先媽祖奉祀在民家,後來信徒集資於新港街上蓋一聖母廟,到了日治末期由三媽扶乩指示新港派出所後方為廟地,也就是現在伸港福安宮的位置。 伸港福安宮也是伸港地區的宗教信仰中心,在清領時期就有「德頤新埔十八庄」的組織出現,也是福安宮的祭祀圈範圍,衍變至今包含伸港鄉的蚵寮村、七嘉村、全興村、泉州村、新港村、大同村、汴頭村、泉厝村、埤墘村、溪底村、什股村、定興村、海尾村、曾家村及和美鎮湖內里,一共十四村、一里。它透過「聖大爐輪值」等祭祀行為將整個祭祀圈內的村里、庄廟、信徒與伸港福安宮緊緊相扣,並對它有著責任與義務。然而,「聖大爐輪值制度」的歷史已不可考,目前就舊的淨爐上所刻字樣,推測昭和3年(西元1928年)時就已有此制度。
02 / 保存意義
文化價值與登錄理由
1.十八庄彼此聯庄關係的確認,至遲在日本時代就已形成,透過送大爐來做為彼此牽連的重要信仰儀式,具可追溯歷史脈絡、顯現持續累積與發展之軌跡。 2.每年都可以看到不同村落之信徒,來到媽祖廟前積極參與送大爐;從獻豬羊、飯擔(飯籃)與牲禮祭祀的準備,反映民間高度文化認同,並持續自主、自發參與。 3.十八庄(十五村)生活節日文化中的謝平安、賞兵犒將儀式,展現出區域性共同體生活的信仰價值觀,且保有泉州人謝平安偏向在冬至前辦理之型態,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與文化之特色。 4.本地傳承的普庵小法、巡筵儀式及陣頭等,都在送大爐儀式中可以看到保留延續,且至少保有全年四次的儀式互動,表現形式與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。
04 / 儀式與組織
祭典脈絡
聖大爐輪值的方式,以現今15村里為單位,每15年一輪,約農曆八月向媽祖擲筊,聖筊數最多者為三年後的輪值爐主村,而村里長也就成了聖大爐的爐主代表,稱為「得大爐」或「中大爐」,此三年期間,爐主村須籌備許多事務,包含迎、送聖大爐祭典的經費、陣頭練習、人力分配與供品的準備等,早期農業時代,信徒還得圈養豬羊作為供品;送大爐的日子在每年冬至前,由福安宮主委及該年爐主村擲筊決定,值年爐主於三個月前開始準備豬公、羊公、安排陣頭人員、製作答謝聖大爐的金牌等,以感謝媽祖整年度的庇祐。 「迎送聖大爐」早期由上下屆爐主村互相約定時間與地點,自行交接聖大爐與相關信物等,目前則是爐主村在福安宮收兵當日將聖大爐和信物送回福安宮,翌日由下屆爐主村來迎接聖大爐。 福安宮收兵隔日早上由村長為代表向媽祖請示迎請聖大爐回村庄,並由該村神轎的涼傘保護,聖母令旗綁在神轎的頂端,爐主媽與聖大爐則安置在神轎內,隨後神轎回村遶境,沿途村民擺香案桌等待聖大爐的到來,繞境結束後,將爐主媽與聖大爐安座於廟中,由村民們準備飯擔等至廟前供奉,由法師進行調營犒軍後,整個送大爐才圓滿結束。
05 / 官方公告紀錄
公告與保存紀錄
保留不同年份的登錄、更正及廢止資訊,依日期排列。公告紀錄不等同當年度活動公告。
指定/登錄
來源未另列公告說明。
府授文戲字第1090156721A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