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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藝與保存紀錄 / 臺中市

南管音樂

據林茂賢教授研究調查指出,廣義的南管指中國南方語系之音樂,它也有五音、絃管、南音、南樂、郎君樂、郎君唱等名稱。

官方文化紀錄已收錄團體現況未實地確認
地方範圍
臺中市
來源所列保存者/團體
合和藝苑、清雅樂府
文化紀錄類別
傳統表演藝術・技藝與保存紀錄
主管機關
臺中市政府

以下為官方文化資料摘錄,保留原有地方名稱與歷史時間;文中的「目前」、年齡、人數及辦理安排,指來源撰寫時的狀態,不推定為 2026-10-12 現況。

01 / 地方脈絡

地方與歷史

據林茂賢教授研究調查指出,廣義的南管指中國南方語系之音樂,它也有五音、絃管、南音、南樂、郎君樂、郎君唱等名稱。南管樂曲分有指、譜、曲三類,「指」又稱指套,即套曲,為有譜、有詞、有人物故事可供演唱之內容者。「譜」指樂器演奏曲,「曲」又稱唱曲,即散曲,為供演唱之單曲。唱詞發音以泉州腔為主,少數曲子以北方話演唱,俗稱「南北交」。 以南管之發展言,東晉五胡亂華,北方中原民族大舉南遷避禍,中原文化逐因而傳入福建閩南泉州一帶;及至唐末經王審知兄弟的推行,並吸收唐代大曲部分精華,與當地音樂結合,逐漸形成「南管」樂曲。宋朝王室為躲避金人,政治經濟南遷,因福建泉州是對外最早的港口,商船雲集,人口增加,文化日趨興盛,民間娛樂場所應運而興,於是一般藝人及愛好南音之士,逐競相創作新詞,使南音的內容更加充實。 元朝時,文人加入戲曲創作,南管一方面吸取元曲之內容,一方面模仿其風格從事創作。及至五大傳奇《琵琶記》、《荊釵記》、《白兔記》、《拜月亭》及《殺狗記》產生後,更豐富南管曲文。此外各地聲腔亦為南管所吸收、融合。 台灣南管由閩南傳入,最初流行於澎湖地區,其次為嘉義,繼而彰化鹿港一帶,相繼設館,聘請南管藝師傳授唱曲及樂器演奏。目前活動力較強的社團,有台北「閩南樂府」、「華生南樂社」與「漢唐樂府」;清水區「清雅樂府」;沙鹿區「合和藝苑」;鹿港有「聚英社」及「雅正齋」;台南「南聲社」等團體。

02 / 保存意義

文化價值與登錄理由

認定理由: 符合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、2、3款認定基準: 一、「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、技藝及文化表現形式,並具代表性:在林吳素霞藝師帶領下,具備充足的南管相關知識,亦可完整體現南管音樂文化形式,並具重要性與代表性。 二、第2款「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」:合和藝苑自創立以來,致力於南管教學不遺餘力,傳授南管藝能,並具傳承使命感。 三、第3款「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」:合和藝苑長期參與南管各項演出、教學,逐年辦理南管春、秋二祭,與各館閣互動交流頻繁,亦為本市具代表性之南管館閣之一。 四、案經本市108年第1次傳統表演藝術、口述傳統暨傳統知識與實踐審議會議,審議通過增列為傳統表演藝術-南管音樂保存團體。法令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、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、4、5條。

05 / 官方公告紀錄

公告與保存紀錄

保留不同年份的登錄、更正及廢止資訊,依日期排列。公告紀錄不等同當年度活動公告。

  1. 指定/登錄

    來源未另列公告說明。

    府授文資遺字第10802332361號
  2. 指定/登錄

    來源未另列公告說明。

    府授文資遺字第1070115119號

來源與查核

資料識別碼
20191210000002
資料查核日期
2026-10-12

資料來源:文化部文化資產局:傳統表演藝術、民俗開放資料。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(OGDL 1.0)摘錄;未變更原文歷史主張。收錄分類與現況查核說明為本站整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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