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藝與保存紀錄 / 新北市
北管音樂
北管音樂生態多樣,平時存在於民間館閣,為人們休閒娛樂的節目之一。
官方文化紀錄已收錄團體現況未實地確認
- 地方範圍
- 新北市蘆洲區、新北市板橋區、新北市淡水區、新北市汐止區
- 來源所列保存者/團體
- 淡水南北軒、邱火榮、板橋潮和社、詹文贊、林永志
- 文化紀錄類別
- 傳統表演藝術・技藝與保存紀錄
- 主管機關
- 新北市政府
以下為官方文化資料摘錄,保留原有地方名稱與歷史時間;文中的「目前」、年齡、人數及辦理安排,指來源撰寫時的狀態,不推定為 2026-10-12 現況。
01 / 地方脈絡
地方與歷史
北管音樂生態多樣,平時存在於民間館閣,為人們休閒娛樂的節目之一。牌子、絃譜、戲曲、細曲皆各有其表現形式及樂曲系統的歷史背景,在民間戲曲文化與藝陣之中扮演相當重要的音樂角色。 資料來源:新北市政府110年11月22日新北府文資字第1102205031號公告
02 / 保存意義
文化價值與登錄理由
一、北管為自十七世紀以來臺灣流傳甚廣的樂種,也是民間最盛行之傳統民間音樂之一。新北市北管音樂戲曲部分西皮福祿兼具,民間子弟軒社團體眾多,反映民間音樂特色。符合《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條第1款基準「具有藝術價值」。 二、北管音樂生態多樣,平時存在於民間館閣,為人們休閒娛樂的節目之一。逢婚喪喜慶等民俗場景,以陣頭的型態出現,屬於鼓吹樂性質的「打牌子」為主,並有戲曲、絲竹音樂以及細曲等樣式。符合《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條第2款基準「具備時代或流派特色」。 三、北管音樂不但是業餘子弟軒社上棚搬演「子弟戲」和職業「亂彈戲班」的後場音樂基礎,也深深影響到其他臺灣在地劇種音樂,如客家採茶戲曲、歌仔戲曲和布袋戲後場的使用和發展。符合《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條第3款基準「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」。
05 / 官方公告紀錄
公告與保存紀錄
保留不同年份的登錄、更正及廢止資訊,依日期排列。公告紀錄不等同當年度活動公告。
指定/登錄
林永志
新北府文資字第11413303233號指定/登錄
詹文贊
新北府文資字第1102205031號變更/修正
邱火榮、板橋潮和社、淡水南北軒
新北府文資字第10720552011號指定/登錄
淡水南北軒
北府文資字第1012924641號指定/登錄
板橋潮和社
北府文資字第0990015439號指定/登錄
邱火榮
北府文資字第0980013803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