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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祭典線索 / 臺中市

大甲媽祖遶境進香

二、隨香傳統陣頭眾多,其組成多為民眾自發性參與,且具悠久傳統,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2款第2目:「人民歲時重要風俗、信仰、節慶等儀式,顯示藝能特色者」之指定基準。

官方文化紀錄已收錄團體現況未實地確認
地方範圍
臺中市
來源所列保存者/團體
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
文化紀錄類別
重要民俗・相關祭典線索
主管機關
文化部

以下為官方文化資料摘錄,保留原有地方名稱與歷史時間;文中的「目前」、年齡、人數及辦理安排,指來源撰寫時的狀態,不推定為 2026-10-12 現況。

01 / 地方脈絡

地方與歷史

源於清領時期,相傳當時大甲居民每隔12年便會前往中國福建湄州祖廟朝天閣進香,因規模不大、參與人數不多,且12年才舉行一次,並未引起注意。日治時期,臺海交通中斷,進香受阻,乃改往北港朝天宮進香;初期,參加人數約40人,其後隨著時序進展、政經發展與媒體效應,規模逐漸擴大,參與人員不再局限於大甲、大安、外埔和內埔(后里)的「大甲53庄」信眾,至1980年代人數已高達10餘萬人,成為全臺最知名的媽祖進香活動。其時,國內媒體大肆報導大甲媽祖前往北港「謁祖進香」或「大甲媽祖回娘家」之事,大甲鎮瀾宮認為此說易遭誤解為「大甲媽」是分靈自北港朝天宮,於是決議將「北港進香」改為「遶境進香」,將「刈火」改為「添火」,惟此舉卻引起雙方誤解。此時,新港奉天宮適時表明歡迎大甲媽祖到新港進香,加上1987年鎮瀾宮組團前往湄洲朝天閣迎回祖廟媽祖神像,隔年又前往港里天后祠迎回聖父母神像,於是自1988年起取消前往北港進香與刈火,轉往新港奉天宮遶境進香。

02 / 保存意義

文化價值與登錄理由

一、歷史悠久,其傳承顯現媽祖信眾所尊崇之悲天憫人、撫慰人心等共同價值,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2款第1目:「風俗習慣之歷史傳承與內容顯現人民生活文化典型特色者」之指定基準。 二、隨香傳統陣頭眾多,其組成多為民眾自發性參與,且具悠久傳統,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2款第2目:「人民歲時重要風俗、信仰、節慶等儀式,顯示藝能特色者」之指定基準。 三、信徒徒步隨香過程中,男女老幼自我磨練,期能得到信仰與心靈層面之淨化與提升,共同促進社會祥和,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2款第3目:「民俗藝能之發生與變遷,其構成上具有地方特色,且影響人民生活者」之指定基準。

03 / 原資料所列

藝陣、館閣與隊伍線索

以下為該文化個案資料中的藝陣敘述,不代表今年出陣名單;名稱相同也不推定為同一團體。

01

01 哨角隊

行於媽祖轎前,在於增添媽祖排場,最早為外聘,後自行組陣,最初僅2支,其後逐年增加至20餘支,並增設「哨角鑼鼓陣」,由「哨角鑼」以連敲13下或敲「亂鑼」形式指揮吹哨角時機;隊員不固定,多係志願而來。

02

02 鑼鼓陣

或稱「開路鼓」,行於香陣前頭之鑼鼓陣頭,亦可配屬轎前吹合陣,形式頗多,通常由一鼓、一鈸、二鑼組成;大甲媽祖香陣中有三輪腳踏車式鑼鼓陣,極具在地特色,亦為一奇。

03

03 執事隊

「香陣陣頭」之一種,俗稱「卅六執事」,分由隊員手持18對執事兵器、兩面綵牌、四面進香旗及龍鳳旗,行於媽祖轎前,係媽祖的儀仗隊伍,南部稱「排班喝路」;隊員不固定,多係志願而來,於元宵節「跋桮」當日提出申請,依登記順序額滿(含預備人員計60餘名)為止。

04

04 腳踏車隊

「香陣陣頭」之一種,1956年組織自行騎腳踏車隨香的「散香」而成,男女編組成陣,隊員一律戴白帽、著白襯衫(繫黑領帶)、戴白手套並掛臂章,後架載方形鐵皮箱(內置生活用品、盥洗衣物),整齊有秩序,通常成兩路行進;舊俗,媽祖神轎駐駕或入廟時,腳踏車隊瞬間圈圍起來,區隔凡聖空間,俾讓媽祖神轎順利入廟,故昔有「鐵衛」之稱。

05

05 繡旗隊

「香陣陣頭」之一種,手執三角形紅色繡旗的隊伍,約於1963年組隊,目的在增添香陣氣勢與營造熱鬧氣氛,成員皆為女性,初期10餘支,後來逐年增加至百餘支;參與者多係許願或還願者,故皆為志願信眾,戴紅帽、著卡其色服,整齊而有紀律。

06

06 莊儀團

「五大團」之一,係神將團(大仙尪仔)之一種,創設於1963年,係「五大團」最早成立者,步伐習自北港朝天宮莊儀團,成員約有百人,亦稱「金水將軍陣」,以「千順將軍」為主角,即媽祖駕前千里眼、順風耳兩大將軍,行於媽祖轎前,係媽祖之護衛;千順將軍頭繫黃色符紙,手持「高錢」,掉落者可供撿拾,俗信攜身可驅邪逐魔保平安。

07

07 神童團

「五大團」之一,創設於1966年,分衍自北港閭山堂,初期附屬於莊儀團,兩年後獨立成陣,成員約有上百人,以「招財」、「進寶」兩名神童為主角,由「招財」、「進寶」旗幟為前導,不時在香陣中活蹦亂跳為其主要特色。

08

08 福德彌勒團

「五大團」之一,創設於1979年,簡稱「福德團」,成員約有120人,以土地公、玉女與彌勒佛為主角,後者有:彌勒羅漢、達摩羅漢、古佛羅漢等神將(大仙尪仔);以舞跳為主要表演特色。

09

09 彌勒團

「五大團」之一,創設於1983年,成員約有近百人,以「彌勒佛」(彌勒羅漢/綠衣、彌勒祖師/黃衣、彌勒古佛/粉紅衣)為主角。1983年,福德彌勒團因故無法出團,團員大安人葉本枝乃另組彌勒團隨香,多人響應,以大安區頂安人為骨幹(初期30餘人),稱「大甲鎮瀾宮彌勒團」,分設:旗班、羅漢班、祖師班、古佛班和鑼鼓班等5班(其後另增車輛班、鑼鼓車班、交通班、公關班),組有「媽祖會」,每年農曆3月24日過爐。初期神偶頭為木雕,委由後龍師傅製作,因太重乃於1985年改為纖維製,1988年再改為波麗(冷漿陶瓷)製。

10

10 太子團

「五大團」之一,創設於1984年,成員約有近百人,以「哪吒三太子」和濟公為主角,係「五大團」最晚成立者;舞跳步伐習自雲林西螺昭安府。

04 / 儀式與組織

祭典脈絡

2008年起,大甲鎮瀾宮將遶境進香全程定調為「十大典禮」:1桮選遶境進香日期(元宵夜);2豎頭旗(農曆2/19);3祈安(起程前日下午);4上轎(祈安之後);5起駕;6駐駕(過夜);7祈福(清晨4點於奉天宮舉行);8祝壽(祈福當日上午8點);9回駕;10安座。

05 / 官方公告紀錄

公告與保存紀錄

保留不同年份的登錄、更正及廢止資訊,依日期排列。公告紀錄不等同當年度活動公告。

  1. 變更/修正

   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1條規定重新登錄

    文授資局傳字第10630129831號公告
  2. 指定/登錄

    來源未另列公告說明。

    會授資籌三字第0992006193號函

來源與查核

資料識別碼
20100618000008
資料查核日期
2026-10-12

資料來源:文化部文化資產局:傳統表演藝術、民俗開放資料。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(OGDL 1.0)摘錄;未變更原文歷史主張。收錄分類與現況查核說明為本站整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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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資個案可依案件編號查找原始資料;地方團體可直接開啟官方來源。原資料的精確地址欄位、私人聯絡欄位及照片未在本站轉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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